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和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禁粘”和推广应用新墙材工作,根据住建部、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建村〔2013〕1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69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2016〕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宁波市“三改一拆”、“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市新建农房数量逐年增加,在农村建设项目尤其是量大面广的农村自建房项目中,推广应用新墙材对保护耕地和推进“禁粘”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推广新墙材既有利于推进房屋节能减排,提升农村安居宜居,又有利于化解墙材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促进墙材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有序发展,全面实现墙材产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市农村因地质灾害、下山脱贫、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异地搬迁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区等新农村农房建设工程,要实现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全覆盖,其中农村自建房新墙材应用比例要达到30%以上(农村自建房是指以“一户一宅”为主,按户办理私人建房手续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以自己或委托采购新型墙体材料并进行施工的农村住房)。各地要重点支持属地新墙材企业在农村推广新墙材上的应用,出台相应激励政策和办法。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推广新墙材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农村自建房应用新墙材的模式,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新墙材在全市农房中的应用。农村自建房要优先就近采用节能环保、安全便利的新墙材,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要紧密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城)镇和农房改造建设,要以“绿色农房”“农房工业化”等试点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新墙材应用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