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延续备案的公示
时间:2020-05-14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备案企业申请并提交年度报告表,区县(市)、管委会建设用砂管理部门(机构)初审,经市建设用砂管理机构复核,以下企业符合年度换证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89180847

 

附件: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延续备案名单

 

                      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