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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广亚物流有限公司“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
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支队《关于呈报宁波市广亚物流有限公司“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甬消〔20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火灾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宁波市广亚物流有限公司“1·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二、慈溪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职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22年6月22日前报送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涉嫌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