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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处室)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020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2020年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决胜之年,也是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攻坚行动的交卷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尤为重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定位,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强引领、提品质、善治理、惠民生、保平安各项工作,共同续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谋好发展“总纲领”。高质量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聚焦区域一体化战略,把城乡建设融入新型城市化、省四大建设、宁波都市圈,以及“拥江、揽湖、滨海”发展格局中超前谋划;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增量做大”与“存量做优”并重,把更多资源投入到存量资源的有机更新上来,推进老城区活力重振和加快新城区结构调整;聚焦短板问题,紧扣城市交通、行业治理、住房民生、城乡融合等住建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分门别类谋破题之举、创新之策。

二、下好建设统筹“一盘棋”。一是统筹城建计划。完善全市城乡建设计划统筹和投资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建设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实行“市级决策、区级实施”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城建项目宏观统筹能力,提高财政投资有效性。二是统筹项目管理。推进市区两级监管的统筹协调,聚焦前湾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甬江科创大走廊等重大平台,以及“三江六岸”等重要区块,统筹谋划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促进城建项目计划与区域开发时序衔接,推动城市建设与重大平台建设紧密契合,与市域治理能力提升有机融合。

三、抓好行业治理现代化。聚焦物业行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等领域长期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系统推进制度架构、平台搭建和路径创新,探索实施一批控得住、管得牢、有抓手、高效率的现代化行业治理举措,全方位提升住建行业治理能效。以社会治理的理念方法把全行业统筹起来,加快由“管理”向“治理”转变,从具体的项目管理、许可审批、流程运转抽出身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行业政策、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的顶层设计上。着力打造“数字住建”,加快住建系统数字化转型步伐,年内建成工程、房产、企业人员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实现房产监测监管、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监管、数字工地、数字城建档案等信息应用的一体化运作。推进80%以上政务服务办件实现全程网办,更好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提升服务质量。

四、打好平安稳定“持久战”。一是稳市场。紧扣“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究落实房产公司主体责任和信用体系制约手段,全面强化项目风险排查和交易资金监管,及时完善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二是稳质量。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加快由“管现场”向“管行业”转变,由“监管施工环节”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推动质量监管与房产管理协同联动,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保障合理建设工期,完善设计施工标准,落实住宅全装修购房人监督机制。三是稳安全。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机制,深入创建“平安工地”,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探索试行安全交底和危大工程举牌影像记录验收制度,总结提升起重机械“保险+服务”模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健全强化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职能,把牢工程消防安全基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