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通报
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批准逮捕。
前情回顾
2月6日,湖南长沙车女士在货拉拉平台租车搬家,途中不幸跳车身亡,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近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对该事件进行了复盘。小货车为何多次偏航?涉事平台有何责任?
· 搬家视频曝光,跳车前仍与外界保持联系
车女士原居住地的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当时她是一个人在搬家,在往返多趟后,她将收拾好的物品装上了从货拉拉平台预约的小货车上。
车女士准备搬往的新居住地,同样也位于岳麓区,与原居住地的直线距离不到10公里,正常行驶只需半小时左右的路程。家属公布的微信截图显示,21时24分,车女士还在微信群中正常回复信息,并无异常。
· 车女士中途跳车,小货车司机报警
21时30分,也就是车女士在微信群回复6分钟后,货拉拉订单服务司机周某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称车女士中途跳车了。随后,司机周某被警方带走调查,车女士被120急救人员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
· 医生:车女士受伤过程中可能不止一次碰撞
在对车女士进行救治的湖南航天医院,当天晚上跟随120急救车出现场的医师戴超文介绍,2月6日21时32分接到了120的指派后,医院立即出车,21时45分到达现场。
据戴超文介绍,他们赶到时,只有司机周某和车女士在现场。当时车女士已经昏迷,头部周围有出血。经诊断,车女士属于重度颅脑损伤,已经深度昏迷,伤情十分严重,急需手术治疗。
湖南航天医院神经外科医生梅小杰表示,车女士伤势比较严重,摔伤过程中可能出现不止一次的碰撞。湖南航天医院神经外科医生 梅小杰:从她受伤的情况、CT片子以及手术情况来看,颅骨上面头皮有很多包块,说明摔伤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了不止一次碰撞。
在做完手术后,车女士被转入了重症医学科继续抢救,但由于伤情过重,2月10日晚,车女士不幸离世。
· 小货车偏航至昏暗路段
车女士家人从警方处了解到,当时周某驾车并没走导航显示的最近路线,而是选择了途经岳麓大道的一条路线。按照这条路线,从岳麓大道转入东方红中路或者更远的绕城高速也都可以到达车女士的新住处。
车女士家人提出质疑,车女士跳车身亡的地点并非导航软件规划的行车路线,也不在几条备选路线中,司机周某为什么会将车开到这里呢?
· 记者重走路线,事发路段光线差
记者在晚上实地体验的过程中发现,司机周某连续转向驶入的这几条路,光线条件与导航规划的路线相比,确实比较昏暗。
· 因信号灯和车辆少,附近居民多选该路出行
记者发现,事发地点距离司机周某的家仅有600米左右的距离,距离车女士搬往的新居住地,直线距离也仅有3公里。在对周某居住的小区进行走访中,当地居民告诉记者,由于事发的曲苑路红绿灯和车辆都比较少,当地居民出行也大都会选择走这条路,但这条路夜间的照明条件确实不是很好。
· 涉事车速约47公里/小时,副驾车窗疑似未关
在周某驾车途中,附近一家工厂东门和南门的视频探头先后拍到了涉事车辆的画面。据这家工厂东门的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当天21时29分40秒,涉事车辆从这家工厂东门外的佳园路驶过,当时副驾驶位置的车窗疑似未关闭。
大约20秒后,也就是21时30分01秒,涉事车辆又从这家工厂南门外驶过,据测算,涉事车辆行驶的平均车速约每小时47公里。
· 车女士曾询问偏航原因,司机称心情不好未答复
调查结果
事发后,警方对周某连续偏航转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据家属反映,他们通过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按照周某的说法,前两次偏航时,车女士曾过问他原因,但他心情不好没有回答,在第三次偏航后,车女士就跳车了。
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路线总里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省4分钟左右。
专案组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再次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遭到了车某某的拒绝。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21时29分许,受害人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后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
21时30分,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在救护车司机提醒下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电商复盘
2020年对大部分企业而言都不是个顺利的年份,互联网企业也是如此。在互联网阵营中有一条分支叫做O2O,干的是把传统消费搬到线上的活儿。
淘宝、58同城,还有美团,都是其中的代表。2013年在香港成立,一年后进入内地的的货拉拉也和这些老前辈一样,只不过它做的是“互联网+同城物流”。
货拉拉的2020年年初,单量曾一度下降93%,在平台中,也收到了大量的投诉信息,投诉者既有普通用户也有司机。普通用户的投诉点集中在随意加价、司机服务态度不佳、货物丢失或受损等问题,而司机方的投诉多集中在不退保证金、提现限制、乱扣司机行为分等问题。此外,在知乎、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也有多名用户反映货拉拉的问题。
由此看来,货拉拉平台监管漏洞存在已久,而且解决情况并不乐观。
值得注意的是,多条投诉提及货拉拉存在司机与平台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尤其是在出现货物丢失以后,多个用户反映货拉拉平台和司机都不愿承担相应责任,处理过程漫长。
“即便司机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但平台提供了信息中介服务,就应该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并且要承担责任。过去,货运平台未能像网约车平台一样进行监管,才会造成漏洞。”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第三方平台强化自身责任,进行积极整改优化和监督,势在必行。
针对本次发生的女孩“跳窗死亡”事件,货拉拉在致歉公告中提到,“作为一家货运平台,仅对货物安全作出的产品流程是远远不够的,部分跟车订单涉及人身安全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为此,货拉拉现已由创始人兼CEO周胜馥带队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公告中列出了7项整改举措落实到完成时间与具体责任人,将于3月10日试运行扩大安全车载设备部署,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对司机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提醒,并视运行情况扩大覆盖范围。同时在3月14日的更新版本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并强化已有的安全功能。
加强平台监管任重道远
女孩“跳窗死亡”事件发生后,谁该担责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让很多人都联想到此前备受舆论谴责的滴滴,在发生了多起恶性案件后,滴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进行积极整改。作为前车之鉴,货拉拉显然没有吸取滴滴的教训,或者说没有意识到安全与第三方平台密切相关。
从现有公开信息来看,货拉拉的安全漏洞存在无疑,作为网约车平台方,不仅没有采取任何特别有效的现场监督措施保障乘客安全,而且在与司机签署的服务协议等条款里,尽可能将平台方潜在的风险责任降至最低。
除了货拉拉之外,包括58同城、快狗打车等在内的第三方服务类平台,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我国互联网服务投诉量有95915件,居于服务类投诉量第二位。第一位是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总计138670件,搬家服务类投诉量总计621件。
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信息显示,仅在2020年12月,共收到针对互联网企业的投诉11725件,个人信息保护类投诉1242件,占比10.6%;服务功能类投诉5668件,占比48.3%;企业投诉机制类投诉2320件,占比19.8%;其他类投诉2495件,占比21.3%。
这些投诉中,用户安全,包括隐私安全和人身安全、服务态度、企业投诉机制等,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存在的共性问题。滴滴作为网约车平台代表,经过“断腕式”的整改以后取得了明显效果。
此外,国家政府部门相继出台政策条例,也为规范网约车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货拉拉作为货运平台,也应当承担相关责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建华认为,平台应当从长远发展考虑,压缩平台管理费用,制定与市场状况相匹配的定价规则;同时应诚信经营,不得以低价诱导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有关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于失信企业或个人可列入黑名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汉卿认为,实现价格标准化,让供需两端信息透明是平台面临的关键问题。“平台方不能只是简单作为供需双方的中介,要履行实际承运的相关责任。”
除了货拉拉应认真整改,其他同类平台也应以此为戒,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