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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的通知 甬经
时间:2022-02-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审核,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标准和要求,确定为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