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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村(社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公益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度村(社区)实施综合防灾减灾公益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各地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公益项目创建活动,按照村(社区)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公益项目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严格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创新载体,共推荐8个项目为今年实施计划:

海曙区集士港镇秋实社区“美好家园守护者—秋实社区应急救援突击队”;江北区黄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防灾减灾携手同行’平安宣传公益项目”;镇海区庄市街道万市徐村“‘盛安’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项目”、九龙湖镇龙源社区“‘源聚守护家’防灾减灾公益项目”;北仑区新碶街道玉兰社区“为‘青春’铸就生命防线,让‘未来’在这里安全启航”项目;余姚市兰江街道姚江社区“‘救在姚江 守护家园’防灾减灾公益服务项目”;慈溪市新浦镇六塘南村“守住一线,保卫家园防灾减灾系列活动”;宁海县黄坛镇里塘村“综合防灾减灾书法展”。

二、项目组织

本次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5月8日—10月20日。项目实施按项目执行、跟踪指导、结项评估进行。

(一)项目执行。实施计划下达后,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内容,在实施周期内按计划组织实施;如果实施计划有调整,应及时报送调整计划,确保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按时完成。

(二)跟踪指导。实施期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针对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并会同专家适时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各地要对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等要求做好督促指导,提高项目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