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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未来工厂和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经
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推动新一轮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引领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宁波市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甬制高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未来工厂和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未来工厂

(一)申报条件

1.原则面向已经获评市级智能工厂、省级智能工厂、国家智能制造相关项目进行申报遴选,择优选择一批市级未来工厂进行认定发布。其中,已列入省级未来工厂(含培育)名单的项目自动列入年度市级未来工厂名单。

2.项目要求已经竣工或2021年内能竣工。

3.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参加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市级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