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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杭州湾新区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
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你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甬新社发〔202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新区庵东镇实施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71.11万元,其中灌排水工程210.77万元、田间道路工程580.52万元、其他工作及措施79.82万元;建设标准不低于1900元/亩。

二、同意你局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报表所列各项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庵东镇新建村、富民村、兴陆村、马中村、新舟村、新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