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0〕10号)、《〈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经运〔2020〕86号)和《宁波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小微企业园达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民企办〔2021〕1号)要求,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园申报、市经信局初审和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拟评定慈溪天桥小微企业园等10个小微企业园为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达标小微企业园(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
三、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918641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附件:拟评定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达标小微企业园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