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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承担2019年规章制定、修订、修改及调研论证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宁波市地方立法草案起草工作指引》和《宁波市政府规章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节点,抓好落实。市司法局要制定《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并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今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确定的任务圆满完成。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

一、制定(修订、修改)项目                     起草单位

1.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2.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市住建局

3.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修订)         市气象局

4.宁波市渔山列岛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改)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5.宁波市东钱湖水域管理办法(修改)                 东钱湖管委会

二、预备项目                            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