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近日,广东、河北、安徽、湖北等地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就相关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开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安全生产的挑战,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
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大型工程、高边坡堆土、临山临水工地及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实时掌握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数量、位置、施工进度、责任人员,落实专人巡查管控,加大检查巡查频次,严防严治各类安全隐患。建设各方主体要对本单位在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施工进行“一对一”管控,落实责任人员,专人全程盯防,确保重大危险源一个不漏地在施工安全管控范围内。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标准规范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要严格验收环节,施工材料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场使用,施工过程要按照严格专项方案作业,不得擅自变更,要组织各方主体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进一步强化各类园区工程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