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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
时间:2017-01-2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同时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旦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务工人员合法权利,我委于2016年1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甬建发〔2016〕191号),并联合市人社部门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12个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建筑市场监管以及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通过听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相关工作台账,实地抽查部分在建工程的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情况等方式实施,共对全市12个区县(市)建筑市场监管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2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涉及建筑面积约27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742369万元。各督查组现场反馈了检查情况,并指出了抽查项目在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跟踪督促,限期反馈整改情况。本次督查共下发了14份整改通知书,共向各有关单位反馈检查意见85条。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总体上能认真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我委关于打非治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全市建筑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G20峰会期间,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平安护航G20峰会。本次抽查的工程项目总体上能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及工资管理比较规范。其中杭州湾新区金融聚集区一期项目、宁海县桃源街道22#地块住宅小区II标段、北仑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援外大楼工程、高新区滨江安置房四期项目II标段等项目建设程序完备、现场管理到位、工资支付及时,情况相对较好。镇海区、北仑区住建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和劳务用工情况专项检查;鄞州区住建部门在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主动协助海曙区住建部门做好相关区域的建筑市场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督查,也发现了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建设单位:一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和未经招标采购材料的情况;二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将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另行发包的情况;三是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较大工程款资金缺口和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