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社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61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计划生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应列报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各地收到上述款项后,作“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