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对宁波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公示
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对该方案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家成      89387122

    市财政局    金贤丰      87188121

附件:宁波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doc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