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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关于贯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精神,依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修订版)相关要求,我局就按等级医院落实等事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时  间: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邮  箱:nb_zbcg@163.com

传  真:0574-89382648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