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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
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住建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浙建办管函〔2023〕7号)文件精神,鉴于目前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咨询量较大,现将省厅整理的相关热点问题解释转发如下:

一、对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的

请联系考试单位,通过原“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因系统调试,暂时无法办理,待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事项上线后,个人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获得新的电子证书。

 

二、证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