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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通过人员的公示
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主管部门复核、专家审核,魏巍等133人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二、公示时间:从8月7日起到8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邮政编码:315040 

  举报电话:89298091

 

附件: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x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附件1
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