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7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494号)规定,结合2017年市本级公交新能源推广应用情况,现将2017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下达给市本级各企业,具体金额如下:
宁波市公共交通总公司:680万元;
宁波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