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确认第四批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名单的通知(甬民发〔2021〕
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18〕53号)及《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1〕49号)等要求,经各地推荐、县级初审、市级评估、社会公示等步骤环节,确认海曙区龙观乡龙谷村等200个村为第四批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

附件:第四批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名单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四批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名单

(200个)

海曙区(20个):龙观乡龙谷村;高桥镇江南村、宋家漕村、高峰村;横街镇毛岙村、芝岭村、桃源村;洞桥镇孙王村、潘罗村;古林镇西洋港村、陈横楼村、藕池村;鄞江镇梅园村;章水镇赤水村、杜岙村;集士港镇董家桥村、横港村、西陆村;石碶街道上王村、黄隘村。

江北区(6个):慈城镇五星村、三勤村;庄桥街道葛家村、马径村;前江街道横山村;洪塘街道慈江村。

镇海区(3个):骆驼街道骆兴村;九龙湖镇汶溪村、西河村。

北仑区(20个):新碶街道备碶村、大路村、算山村、永久村;大碶街道城联村;柴桥街道高村村、前郑村、大溟村、穿山村、红光村;郭巨街道西门村、东门村、北门村;春晓街道干岙村、民丰村;小港街道钟家桥村、桥头严村、新建村、丁家山村、渡头董村。

鄞州区(20个):咸祥镇球东村、咸六村、咸五村、南头村;姜山镇新张俞村、甬江村、奉先桥村、蓉江村、南林村、上游村;五乡镇联合村;横溪镇金山村、梅岭村;东吴镇生姜村;瞻岐镇嵩一村、张东周村;邱隘镇横泾村、下万令村、张家瀛村;塘溪镇上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