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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

甬农发〔2020〕50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清澈见底”的治水新目标,全面提升我市河道水环境质量,按照《全面推进宁波市河道水环境“控源”行动方案》(甬治水办〔2019〕54号),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0年前完成117个县控以上断面控制单元和中心城区内河所在控制单元内农业面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域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7号),“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要积极推行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开展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我市五水共治持续推进,生活小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不断建成,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不断得到遏制,我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此消彼长之下,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各地对此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积极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把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制定“一河一策”、“一库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