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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地产估价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函房字〔2018〕512号)、《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的意见》(甬建发〔2016〕169号)等要求,2018年9-10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地产估价行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为全市登记在册的39家房地产估价机构。采取了企业自查、现场检查和估价报告评审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包括估价机构注册地是否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估价师是否到位、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及遵守有关政策规定情况等。

在此次检查中,各估价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多数房地产估价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建设厅以及我市的各项估价行业管理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并按规定办理机构备案,注册估价师到岗到位,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能按照要求及时提交估价报告。

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