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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关于2018年房屋安全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8-0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3~4月,市质监局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和各区县(市)局行政人员,对辖区内房屋安全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飞行检查方式,共检查全市19家房屋安全检验机构。检查内容以国家认监委统一的《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A表)为主,增加资质认定评审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等内容。通过听取机构介绍、调阅仪器台账和人员技术档案、现场随机核查记录和报告等方式,检查各机构的人员、设备、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日常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各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检验和出具虚假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绝大部分房屋安全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符合法定要求,能够遵循《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审准则》要求,检验行为较为规范。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我市房屋安全检验机构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下列问题:

  (一)法律法规意识欠缺。部分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动后,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个别机构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