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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程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

按照市委市政府专题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全市建筑工程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1日

 

全市建筑工程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欠薪矛盾,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提高住宅交付质量品质,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要求,集中解决一批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从源头治理上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矛盾纠纷明显下降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攻坚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惩防并举”原则,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开展建筑工程突出问题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各方主体提升责任意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质量水平;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质量验收监管力度,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严厉打击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长效管理机制,树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氛围,综合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通过打好全市建筑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集中攻坚战,全力以赴保障岁末年初这一敏感时期的维稳防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形势安定和谐。

三、攻坚内容

(一)住宅工程质量提升集中攻坚

1、持续推进住宅质量整治工作。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各方主体建设质量行为,督促在建住宅工程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检查力度,严格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对参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约谈、重点监管、严厉处理、从重处罚、公开曝光。

2、聚焦解决住宅质量突出问题。全面梳理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突出项目,认真剖析问题投诉成因,动态跟进问题工作进展,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做到“一事一议一方案”;落实质量整治对账销号制度,对问题项目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挂牌督办,确保质量隐患治理落到实处。

3、加强住宅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处置。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做到群访群诉问题事态可控,普遍性问题有序化解,零星散发问题立行立办,全力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集中攻坚

1、对标根治欠薪新要求,实施“三查两清零”,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历史欠薪存量案件,查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密切关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大化解力度,杜绝发生新欠,为保障务工人员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订工作方案,逐项研究解决措施,确保发现一起、办结一起,及时清零,随欠随治。集中力量解决奥体中心、绿城杨柳郡、戚隘桥商业地块、新世界广场等一批矛盾积压重、社会影响广、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项目,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达到追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3、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建立纠纷处置定期报、重大事件动态报、特殊时期零报告等信息传递机制。及时回溯欠薪群体性事件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通过自查自纠,倒逼无欠薪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地,防止欠薪隐患持续累积。

(三)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集中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