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
为防范化解我市无需领证化工医药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对余姚市港联工贸有限公司、慈溪市大福涂料有限公司等10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附件1、2)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现予以公布。
余姚市、慈溪市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相关被督办单位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实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落实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强化督查指导,严格执行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销号流程,确保重大事故隐患100%整改到位,并及时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