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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的通知
时间:2013-10-18 浏览次数:

市海洋与渔业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