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工作 2021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宁波市2021年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牵头单位(促进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宁波市2021年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共同体牵头单位(促进机构)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89183431;传真:89183431;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附件:宁波市2021年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共同体牵头单位(促进机构)拟录取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