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区(县、市)、开发园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81号),结合市政府年度督查、专项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有关区(县、市)、开发园区予以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