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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
时间:2016-09-2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16〕117号),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宁波市建筑工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