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市级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9〕139号)精神,市住建局、财政局、资规局、文广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0年度市级传统村落的村落进行了专家集中评审。现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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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宁波市市级传统村落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