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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
时间:2017-03-3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宁波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宁波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现制定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等三大行动,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水平和标准,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为在我市召开的浙洽会、消博会、中东欧博览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挡、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活垃圾处理,推广建筑工地泥浆现场固化。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保持工作。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做到严格落实现场围挡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扬尘控制指标。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甬党发〔2015〕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认真做好工地围档应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进行美化宣传工作,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市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在标化工地评比中,优先考虑泥浆现场固化的工程。二是大力推进加大《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的使用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促进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文明施工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区域内工程数量,确定1-2个标杆工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1、制定2017年“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今年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行动工作进行部署。

(三)实施阶段(3月到10月)

1、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制订实施方案;

2、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