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以及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局党组拟于近期进行研究。现将拟推荐入库项目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