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2020〕3号),现将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印发给你们,共计79个项目(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请各购买主体按照联席会议〔2020〕3号文要求进一步优化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尽早确定承接主体,及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公告内容和购买服务合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财政局(nbgm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