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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水电上网电价和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7-30 浏览次数:

余姚、奉化、宁海、鄞州、慈溪等县(市)区物价局、供电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50号)精神,决定调整我市小水电上网电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投产时间段分类制定小水电上网电价

  小水电按投产时间段分三类分别制定上网电价与峰谷电价。具体为:

  浙江省小水电峰谷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投产时间段

平均电价

峰电价

谷电价

1993年及以前投产

0.43

0.533

0.213

1994-2005年投产

0.46

0.57

0.228

2006年及以后投产

0.48

0.595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