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甬农发〔2020〕177号)明确的目标任务及建设要求,4月29日-30日我局组织对2020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第二次市级评审,现将海曙区、象山县、江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评审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