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用政办发〔2020〕10号)和《<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经信经运〔2020〕86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研究机构考评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各类智库、研究机构、高校或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内容被市或县两级政府采纳(不属于政府委托课题的政策建议)。
三、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