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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海曙大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资质
时间:2013-11-22 浏览次数:

宁波海曙大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委审核,同意核准你公司为暂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暂定期1年。
  希接文后及时到海曙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妥备案手续。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