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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
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浙江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选择在宁波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请在填报信息后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选择在宁波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由本人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前往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46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