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发放宁波市2020年上半年高中教师、中职教师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

经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规定程序认定,徐祎阳等841位同志(详见附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体发放事项公告如下: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将以邮政快递方式(到付)发放到申请人先前所填写的邮寄地址,不再另安排现场领取时间。现准备在7月17日前后将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告知申请人的信》等相关材料,统一分批寄出,申请人可根据所填快递单单号查询快递信息,并及时签收。

  申请人收到材料后,须按内附《告知申请人的信》的要求,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574-87266142,0574-87320287。

  附件: 2020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