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宁波农民学院组成单位,各县(市)区农办(农培办): 为推进农民培训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宁波市农村实用人才培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8日
宁波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