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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9月30日开始申报
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

宁波市人社部门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今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奖励标准为600元每人,企业可通过“甬易办”平台(https://enb.ningbo.gov.cn/)一键办理。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

(一)享受对象。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的企业。

(二)享受条件。2021年12月底使用在甬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5年(含)以上,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高技能人才的企业。2022年、2023年企业使用高技能人才数需较上年同比增长5%以上。

(三)补贴标准。按申报年度在甬参保缴费累计满5年且12月份在职的紧缺高技能人才数,给予企业600元每人的奖励。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享受。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2.在用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员工的,企业需提供派遣协议(照片)。

3.非宁波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jdjhCertQuery.jsp)查询截图。

(五)申报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