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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废止)
时间:2013-02-2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局,杭州湾新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121号)、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开展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两年一审考核评比和新基地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甬贸局蔬〔2012〕166号)、《关于印发2012年宁波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2〕167号)、宁波市贸易局《关于公布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的通知》甬贸局蔬〔2013〕3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能力,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安排对象

  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安排对象为市贸易局(甬贸局蔬〔2013〕3号文件)公布的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

  二、补贴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基地投入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业主投入的积极性,市及各县(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扶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建设工作。

  三、补贴资金来源

  2012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资金。

  四、补贴资金安排标准

  (一)2012年新确定的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

  1.蔬菜基地

  (1)2012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15万元以下的按5万元标准补贴;

  (2)资金投入在15万至30万的按10万元标准补贴。

  (3) 资金投入在30万以上的:基地面积在3000亩(含3000亩)以下补贴15万元,3000亩以上补贴20万元。

  2.生猪基地

  (1)2012年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20万以下的按5万元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