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现将《宁波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2年12月13日
宁波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