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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8-2019年度铸造行业低效企业名单的通知 甬经信笺〔2020〕624号
时间:2020-07-02 浏览次数:

有关区县(市)经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36号)、《宁波市铸造行业执行差别电价的实施细则》(甬铸联办〔20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对全市铸造企业2018年、2019年的两年平均单位用电税收的统计分析,拟认定19家低效企业需征收差别电价,现予以公示。

一、具体名单可登录宁波市经信局网站(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按附件要求组织企业填写公示意见回执单并盖章确认,收齐后交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制造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