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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3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9〕48号)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下称“直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职业

每年度开展两次,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2019年下半年度直接认定的申报时间为11月1日-11月11日。此次开展直接认定的职业(含工种)和等级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一)直接认定申报由个人通过“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nbosta.org.cn”进行。

(二)申报人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外,还需要上传以下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