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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体育名品培育工程的通知
时间:2021-07-16 浏览次数: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体育名品培育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市)体育、经信、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大体育领域品牌培育力度,集中宣传展示我市体育制造业发展新成果、新形象,发挥体育名品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体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和品牌,助力争创国家体育消费示范城市,推动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宁波市体育名品培育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树体育名品 强产业之基

二、时间安排

2021年7月至8月

三、首批培育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市体育制造业企业

四、申报范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所列的第09大类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企业。包括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运动车船及航空运动器材制造、体育用品相关材料制造、体育相关用品和设备制造。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宁波市内注册并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品牌,所持有效商标和专利注册地为宁波境内;

(二)申报企业正常运营三年以上,近三年申报产品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三)申报企业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四)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产品质量稳定,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五)申报产品为企业自主设计研发并规模化生产销售的产品,且至少拥有一项已授权专利;

(六)申报企业报送产品不得超过2件。

六、认定程序

(一)报名阶段(7月12日-7月23日)。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自行登录宁波市体育局官网“体育名品培育工程”专栏(网址:http://tyj.ningbo.gov.cn/)下载申报材料,根据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报所在地体育部门。

(二)初审阶段(7月24日-7月31日)。各地体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和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初评等工作,择优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市级评选,在规定时间内将两份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推荐汇总表报市体育局体育经济处。

(三)终审阶段(8月1日-8月7日)。市级汇总后,提出候选产品名单,在指定网络平台上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同时,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产品进行评审打分。最终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对候选产品进行综合评分。

(四)公示阶段(8月8日-8月10日)。评选委员会将拟培育名单在宁波市体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评选委员会报相关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