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宁波海关正式启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得到了跨境卖家的踊跃参与。截至8月11日,宁波海关共顺利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货值1.02亿元,其中,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代码9710)货值358.94万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货物货值9872.26万元。主要货物为智能升降台、家居家具、户外用品等,出口至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和地区。
所谓的“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二是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采用“9810”监管方式申报。
为帮助企业更快跟上新政策的脚步,推进新政更快更好落地,有关部门推出多项措施助力企业适应出口新贸易方式。7月1日起,宁波海关在多个通关现场设置专人专岗,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在跨境B2B试点申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针对企业对新出口模式的疑虑,实施精准帮扶。
试点实施以来,宁波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大力支持新政实施。海曙、宁海、北仑、慈溪、镇海、奉化等多个县市区开展跨境B2B出口政策宣讲,宁波海关、商务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多个部门联动,积极走访申报企业,现场指导,收集建议,更推出企业一次登记、一点接入、简化申报、便利通关、优先查验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给B2B出口企业更多专属的政策支持。
宁波某进出口企业负责人表示:“B2B出口新政使得我们原来一个个小包裹单独打包贴面单的操作变为一次性批量出口,既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工费用,同时便利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