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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2023年1月份工作要点
时间:2022-12-29 浏览次数:


内            容
责任处室  
重要工作 召开2023年度区(县、市)教育局长会议。 办公室
做好直属学校(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系统困难党员慰问工作。 组织处
人事处
开展寒假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专项治理行动。 监管处
开展2022年度区(县、市)教育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 督导处





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教育局领导联系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甬高校和直属学校(单位)制度的通知》;召开2023年度区(县、市)教育局长会议;做好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印发《2023年市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公室
(审计室)
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长三角一体化相关工作;开展局年度调研报告评比、局长专项奖励基金评比;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法治宁波、信用宁波考核迎检工作;完成宁波市第四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谋划局2023年度“三个一批”重点工作。 法规处
组织教育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协同秘书处做好市委党建、人才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完成机关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好局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完成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慰问工作;做好教育系统困难党员慰问工作;迎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谋划直属学校(单位)人事档案集中入库管理及数字化管理工作;完成2022年党员年报统计工作;完成机关民主评议整改工作方案;协同人事处做好编办实名制系统年报工作。 组织处
(机关党委)
做好迎接市委督查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大力宣传疫情防控背景下,学校教育教学的感人故事,以及网络教学、寒假托管工作;做好高校学生有序离校以及寒假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局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策划推出宁波教育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十大暖心瞬间报道;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启动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筹备、选手选拔等工作;做好“四个一百”红色根脉思政课视频课程、校本读本等推广应用工作。 宣德处
(团工委)
做好新时代乡村教育突出集体和个人表扬对象遴选工作;开展市直属学校(单位)职称晋升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开展寒假期间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人事处
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做好能耗统计月报工作;做好绿色学校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做好2022年度固定资产处置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开展“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专题调研;落实河长责任制,对后塘河源头“一河一策”保护治理开展一次全面巡察;组织市直属教育慈善组织开展2022年统计工作;做好春节前学校基建项目收尾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年底工程结算和春节前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成直属学校食堂运行情况超市专项检查;制发《宁波市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直属学校联合集中采购计划;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编制2023年维修项目实施方案和报批立项工作;做好教育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合作帮扶等年度考核工作。 计财处
组织全市品牌建设实践园读书会;做好期末及寒假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指导;做好市课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作业答疑;做好校外课程白名单申报功能试用及完善;研制2023年中考中招政策。 基教处
完成浙江省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改革学校申报;完成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完成2023年新设专业申报;完成2022年中职学校质量年报;深入排查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及拟定达标工作计划;开展首批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研讨;筹备职业教育年度工作会议;组织第二批中职学校班主任成长工作室申报认定和第一批中职学校优秀成长导师评选;做好新疆班、西藏班年终慰问;做好凉山学生安全返凉和2023级凉山招生对接工作。 职教处
启动甬江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一期一阶段工程;总结宁大“双一流”建设工作,汇总区县市和宁波大学合作任务,推进医学部本部基地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市级重点学科专业预申报评审;《打造高等教育一流学科专业硬核实力 实现高校质量和能力双提升行动方案》提请市委主要领导审阅后发文;开展2022年度在甬高校办学绩效材料专家审议;组织开展在甬高校宣传系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评选。 高教处
公布2022年宁波市终身教育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召开老年教育工作座谈会;做好全市成人技术学校期末工作;制发《关于公布2023年成人高中定点学校和招生计划的通知》;汇总各区县终身学习活动周总结;起草《宁波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 终民处
开展寒假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专项治理行动。 监管处
持续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校园疫情数字化平台应用,加强校门管理、师生健康监测;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启动“等级平安校园”评估工作;组织学生健康模型数据采集、导入和研判,进一步完善模型架构;组织开展寒假期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升级一环四员平台,推进高校和慈溪市试点工作。 安体处
做好假期涉外管理检查工作;做好境外教材审核报送工作;启动2023年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系列活动筹备工作;做好中小学国际(港澳台)数据统计工作;制发《在甬外籍师生生活指南》。 国交处
开展2022年度区(县、市)教育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做好浙江省2021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问题解析工作;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全国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问题清单梳理工作;谋划2023年督学工作;做好有关考核督查工作。 督导处
  精心策划“寻阿拉好教师”常态化选树活动方案;继续推进“阿拉教师码”平台宣传、完善、运行等工作,开展“贺新春”等系列活动;做好教育工会本级2022年工会经费决算工作和2023年工会经费预箅工作;组织和督促市属基层工会做好工会经费预决算工作;配合做好市总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完成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系列送温暖活动;下发《2023“杏坛巾帼 慈爱助梦”行动计划》;实施好“爱的暖意·爱心接力”活动。 教育工会
(妇委会)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