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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时间:2021-05-18 浏览次数:

宁波市统计局 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宁波市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94042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0568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98594人,增长23.65%,年平均增长率为2.15%。

二、户别构成

全市共有家庭户[3]3932712户,集体户261322户,家庭户人口为8696308人,集体户人口为70797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47人减少0.2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905769人,占52.17%;女性人口为4498514人,占47.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0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4提高4.71个点。

四、地区分布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53372人,占12.26%;15-59岁人口为6548345人,占69.6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02566人,占18.1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4189人,占12.5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8个百分点。

六、教育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