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申报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选的工地规模作调整,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含有单体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医院、商务楼、体育馆、厂房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